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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扬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
发表日期:2021-12-03  阅读:16390次

扬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
编号:


患者单位     患者单位代码 患者社会保险号
患者姓名        公民身份证号 人员类别   
申请医院   科别  
 病情摘要:
 申请病种:
 诊断依据:
主治医生签名   科主任签名 患者(家属)签名   
医院
审批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社保
中心
审批
意见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和医院填写,申请人、定点医院、社保中心各一份。
     2、此表为医疗费用报销的重要凭证,有效期为一年(上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3、凡申请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必须持病史资料(包括病历、出院记录、检查和化验报告单)及近期(2个月内)检查、化验单。
     4、参保者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只限申报一种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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