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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中医院2023年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31  浏览次数:7942
来源:科教处   审稿人:科教处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文件精神,培养合格中医临床医师,现我基地遵循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招收2023年度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拟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专业(含针灸推拿等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应往届全日制毕业生,目前尚未就业,自愿在我基地按相关规定接受全程培训的学员。

(二)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已被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录用的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专业(含针灸推拿等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应往届全日制毕业生,经单位及个人同意委派在我基地接受全程培训的学员。

二、招收专业及计划

中医专业8   中医全科专业15

三、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能胜任中医规范化培训临床学习和工作;

4、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证书。

6原则上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紧缺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录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811日(工作日上午 7:45-12:00  下午 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由单位汇总统一报名。

(三)报名地点

扬州市中医院5号楼科教处(行政楼202室)

(四)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或附件21份;

21寸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单位委托培养需提供《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1份;

7、社会化学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培训基地将对以上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发现有任一材料不属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培训基地将参考人员名单反馈给学员个人。

(五)招录考试

考试时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形式:理论、技能考试,侧重中医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应用。

(六)录取

此次招录,根据成绩以及我基地拟招录各专业方向情况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录取:

1、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

2、我院“医联体”单位人员(以单位协议为准);

3、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双证书人员;

4、培训专业为中医全科人员

五、相关规定及待遇

1、基地按照国家及江苏省相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并按计划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

2、住院医师培训学员的培训时间按《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1513号)执行。学员完成培训任务通过结业考核者,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根据苏卫科教〔201610号《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若干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单位委托培养学员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其委派单位,工资等福利待遇由派出单位负责发放,社会化学员工资等福利待遇由基地负责发放。

4、在规定的培训期间,基地对参加培训人员按相关标准考核后发放培训补助,根据是否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培训补助发放标准为2000-2500/月。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申请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补助待遇。基地为非城区学员提供住宿。

5培训结束后,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回原单位工作,社会化学员需自主择业。学员在培期间若有违反或不服从管理,我院将视情节严重,作出相应处理,直至终止其培训资格并及时通报委培单位。

六、联系人

联系人:方老师 王老师

咨询电话:0514-87327539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577  

七、其他

本公告由扬州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扬州市中医院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社会化学员)附件1:报名表(社会化学员).doc

2、扬州市中医院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委培学员)附件2:报名表(委培学员).doc

3、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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