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指示
发布日期:2019-05-22  来源:党政办   审稿人:  浏览次数:1446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指示

2019年是扫黑除恶攻坚年

关于扫黑除恶

让我们一起看看习近平总书记都有哪些重要论述?

●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信访局材料上作出重要指示:群众来信反映的“村霸”现象值得关注,共产党执政的人民天下决不允许“南霸天、北霸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农村稳则天下安,各级党委特别是县乡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严惩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以彰显法治权威,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规范村两委选举,完善乡村制度,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确保农村和谐稳定。

●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上作出重要指示:从此件看,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月11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讲话摘录:“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春节前赴四川看望各族干部群众时的讲话摘录:要贯彻党中央关于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反腐败、基层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摘录:黑恶势力怎么就能在我们眼皮底下从小到大发展起来?我看背后就存在执法者听之任之不作为的情况,一些地方执法部门甚至同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执法部门代表的是人民利益,决不能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1月15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录: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攻势。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

●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1月21日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讨班上的讲话摘录:要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5月7-8日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录:要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履行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对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暴力恐怖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对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要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


对违纪违法问题,要始终保持“零容忍”,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无论是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的“保护伞”还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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