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医院眼科眼表综合分析仪设备采购前院内集体调研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06  来源:医疗设备器械管理处   审稿人:刘斯平  浏览次数:2442

扬州市中医院眼科眼表综合分析仪设备采购前院内集体调研公示

采购项目编号:YLSBQXGLC-20240806-B

一、项目信息:

1、设备称:眼表综合分析仪设备

2、项目预算金额:65万元。

3、项目报价要求:报价为项目包干价,应包含设备的运输、到货后卸货、安装施工、调试、验收设备软件等相关附属材料费用、专用工具(设备)费用人工服务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

4、供货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毕。

5、项目设备基本要求及质保要求:要求所有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要求国产设备生产日期为6个月以内,进口设备为12个月以内),原厂质保时间≧24个月

二、项目参与者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www.creditchina.gov.cn);

3、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4、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

三、参与现场调研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到场只需提供身份证);

3、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最近三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代理授权书(提供原件备查);

5、产品的报价、标配、选配清单及技术参数;

6、同型号产品的使用客户名单;

7、产品彩页;

8、如设备配备专用耗材,请详细注明耗材类型及价格;

注:现场提交复印证件必须清晰可辩(否则视为无效),所有资料加盖公司公章,一正副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材料递交:

1、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577号扬州市中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2、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14-87930563;邮箱:30889789@qq.com

3、现场材料接收时间:20240814日下1430分至1500分截止;

五、现场集体调研开始时间:20240814下午1500分;

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577号扬州市中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医疗设备器械管理处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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