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电宝合作项目集体调研公示
为方便广大患者、家属使用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法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合作经营共享充电宝项目。具体要求及有关规定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地点:扬州市中医院院内(门诊服务台1台,急诊服务台1台,住院部服务窗口1台);
2、服务期限:2年;
3、场地状态:我院仅负责协调设备运行的电力供应;
4、合作方应以薄利多销为经营原则,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同质同类渠道的价格;
5、合作方应向医院支付场地使用费、电费等服务费用;
6、合作方为对医院条件最优惠者。
二、参评企业的资格要求:
1、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必须是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必须具有设备及充电宝质检报告;
4、具有在医院、大型商场投放的案例;
5、使用支付方式不少于两种,如微信、支付宝;
6、能够满足所有类型手机充电口需求;
7、具备成熟的管理平台,方便院方随时查看合作方设备的使用及收入情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提交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投放维护方案、服务价格及给与院方的优惠等);
4、相关设备的质量检测报告;
5、相关案例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及现场照片等);
6、材料现场或者邮寄提交。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必须清晰可辩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四、联系方式:
材料递交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577号5号楼三楼后勤保障部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37075
截止日期:2024年6月19日16:00前
扬州市中医院后勤保障部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