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医院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23-01-17  来源:人事处   审稿人:人事处  浏览次数:4133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中医院团体医疗补充保险。

2、采购人:扬州市中医院

3、参保人群:扬州市中医院所有在职员工。

4、保险人为本项目中的中标保险人,负责扬州市中医院在职员工保险项目的承保、理赔、服务工作。

5、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

6、本项目采用最高限额报价,报价人按每人次每年保险费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不得超过360元/人/年,职工保险利益参见保险内容条款,医院具体人数在中标人签订协议时确定,并附具体人员名单。

7、指定中标保险生效时间为20232月1日

二、保险内容

1、保险险种名称及条款报备:

本项目涉及保险险种: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意外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补偿保险、住院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本项目保险条款名称以中标单位向中国保监会报备的条款名称为准。投标文件中所用各条款须充分响应本标书所涵盖的保险责任,若有差异,需要在差异表中体现,并在投标前自行履行条款报备手续,否则将严重影响标书的实质性响应程度。

2、保险利益(单位:人民币)

1)在职员工(含编内、编外):

保险责任

保障范围

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身故

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下落不明

5万元

疾病身故

因疾病身故

5万元

意外医疗

因意外而产生的医疗费用100%给付

1万元

住院医疗

非自费用药医保报销后100%给付

2万元

重大疾病

条款所列明的30种重大疾病

3万元

住院补贴

住院天数×100元/天(仅限住本院)

1.8万元

2)退休返聘员工:

保险责任

保障范围

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身故

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下落不明

1.5万元

疾病身故

因疾病身故

1.5万元

意外医疗

因意外而产生的医疗费用100%给付

0.4万元

住院医疗

非自费用药医保报销后100%给付

0.6万元

重大疾病

条款所列明的30种重大疾病

1万元

住院补贴

住院天数×30元/天(仅限住本院)

0.54万元

注:付款时以合同确定人数结算,如采购单位提出增加被保险人数量或延长合同年限,中标单位不得拒绝或提高价格。

三、投标单位资格及材料要求

1、经营相关保险险种的合法资质证明

2、基本情况表(包括单位名称、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单位地址、法人代表、银行帐号及开户行、联系电话等);

3报价文件

4、综合实力佐证材料(综合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

5、服务能力证明材料(人员、设备软硬件配置情况、承办经验等)

6、合规经营佐证材料

7、保险方案介绍(承保总体方案、平时跟踪服务、宣传培训方案、增值服务等等)

8、涉及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保费、相关服务(请按报价文件要求的赔付标准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加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四、评标方法

医院组织5名专家组成的招标小组负责本次采购招标工作,按照附件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综合评定打分,按照得分最高的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1月17日至20231月2914:30

  报名地点:扬州市中医院5号行政楼308室人事处

招标时间:20231月2915时

  招标地点:扬州市中医院5号楼410会议室

  联系人:刘美琴

  联系电话:0514-87937178

  公开招标时,请所有投标人务必到达现场。

四、特别声明:以下情况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扬州市中医院

2023年1月17

附件

 评分标准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价格  (30分)

投标人报价

根据投标人的综合报价进行评分:

以投标最低价作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30分,其他得分=30×基准价/价),

综合实力(20分)

核心偿付能力

根据投标人总公司的2021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

1.2021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70%,得13分;

2.250%≤2021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70%,得10分;

3.200%≤2020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得7分;

4.2021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低于200%的不得分。

(提供投标人总公司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末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

风险综合评级

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1年一季度到2022年三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评分,七个季度每个A得1分,每个B得0.5分,出现C或D的,本项不得分。说明:提供保监会财务会计部文件复印件、系统截屏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所属法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服务能力(25分)

人员设备配置

根据投标人承诺提供的组织、人员、设备情况进行评分:

投标人设立针对本项目服务的管理职能部门2分)、成立专业管理团队2分)、建立管理制度1分),承诺包括以上3个方面的,得5分;

承办经验

投标人在扬州地区承办过类似的保险项目,2021-2022年度保险缴费额在20万元以上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20分。说明:提供合作协议、合同或保单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合规经营(10分)

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目前受到保险监督部门重大处罚情况,未受重大处罚的得10分,有重大处罚1次扣5分,扣完为止。

(重大处罚情况包括机构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高管人员被撤销任职资格或者禁入保险业、单次罚款超过300万元以上等情形的重大行政处罚,以及对被保险人造成实质性损害、影响各项政府荣誉授予的不良社会影响。以保监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保险服务方案(15分)

总体服务方案及启动工作安排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启动进度安排、计划工作进度、配合措施进行评定,1-5分;未作说明或者说明较差的不得分。

宣传培训方案

根据投标人方案中提供的宣传内容进行评分:

1、方案包括宣传咨询、宣传计划、培训计划等,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每季度至少1次业务宣传,得5分。

2、投标人提供的宣传计划形式丰富、内容详细,得2分。

增值服务

投标人能为被保险人提供实质性附加服务的,有实质性服务内容的每条得1分,最高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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