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医院小型制粒机设备采购前院内集体调研公示
采购项目编号:YLSBQXGLC-20221027-I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小型制粒机(制剂室)。
2、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
3、项目报价要求:报价为项目包干价,应包含设备的运输、到货后卸货、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及相关附属材料费用、专用工具(设备)费用、人工服务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
4、供货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毕。
5、项目设备质保要求:原厂质保时间≧24个月。
二、项目参与者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
2、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
三、项目参与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到场只需提供身份证);
3、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最近三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代理授权书(提供原件备查);
5、产品的标配、选配清单及技术参数;
6、同型号产品的使用客户名单;
7、产品彩页;
注:复印证件必须清晰可辩(否则视为无效),所有资料加盖公司公章,一正两副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四、材料递交:
1、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577号扬州市中医院5#楼3F医疗设备器械管理处
2、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14-87930563;邮箱:yzliusp@163.com
3、材料接收时间:2022年11月8 日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截止;
五、调研开始时间:2022年 11月8 日下午16时00分;
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577号扬州市中医院5#楼3F会议室
备注:请严格按照扬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医疗设备器械管理处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