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医院消防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08  来源:   审稿人:  浏览次数:5971

编号:YZSZYYHQ2022-3-2

 

扬州市中医院消防维保

公开招标文件

 

 

 

扬州市中医院

202210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扬州市中医院就消防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扬州市中医院消防维保招标

2、项目编号:YZSZYYHQ2022-3-2

3、项目简介:扬州市中医院综合楼37240㎡、内科病房楼7739㎡、急诊楼3966㎡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及室外消防系统。其中综合楼包含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气体灭火设施等;内科病房楼及急诊楼包含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灭火器;室外消火栓系统、消防接合器及消防水池等。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具体见项目需求。

2、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3、项目预算:8万元。

4、最高限价:同预算。

三、合格招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响应函;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

4、江苏省公安消防局颁发的“江苏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拟提供服务的维保人员6人上岗证复印件及原件。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响应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招标申请均将被拒绝。

四、响应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招标人在招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招标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招标人对响应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 截止2022年101411:00

2、报名方式:请将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及电话发送至邮箱:418040939@qq.com标题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及本公司名称。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见附件,请自行免费下载。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22101414:3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101415:00

3、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扬州市文昌中路577号扬州市中医院行政办公楼301后勤保障部

、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0514-87937075

联系地址:扬州市中医院后勤保障部

八、公告期限及其他事项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扬州市中医院官网

2.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扬州市中医院  

                                                 2022108


 

第二部分   响应须知

一、总

(一)合格的响应人

1.合格的响应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合格的响应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第三条及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三)招标有关费用

不管招标结果如何,响应人均应自行承担参加招标活动的所有费用。

(四)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响应人一旦报名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并且视为自报名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构成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响应须知;

第三部分:评审办法;

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招标文件提供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招标请函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5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如邮件、信函等)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人,并对响应人具有约束力。响应人收到修改或补充文件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逾期未回复的,视同已收。

3.为使响应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招标有权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招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人。

4.招标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八)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

2.响应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响应有效期、服务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九)响应文件构成

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响应函;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人营业执照副本;

4)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江苏省公安消防局颁发的“江苏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拟提供服务的维保人员6人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7)响应人认为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2.响应报价:

1)报价为一次报价,于开标会议当场宣读。

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响应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十)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人需按上述响应文件构成顺序装订成册,并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函、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等材料。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要求

1、响应人应严格按照响应须知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每份响应文件封面显著处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字样。

2、除响应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响应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十二)响应文件密封和装订

1.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密封包装,密封件外层正面应注明响应人名称、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因标注不清而产生后果的由响应人自负。

2.除响应文件应包括报价一览表外,响应人还应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密封方式同响应文件要求,并在封面上注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十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响应人对响应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拒绝接收。

2.响应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招标单位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响应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响应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十四)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

1.在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参与招标谈活动

(十五)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的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

3.响应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五、其他条款

(十六)无效标条款

1.响应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

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的;

4.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离,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5.响应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响应人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响应情形的;

7.其它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响应;

(十七)废标条款

1.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招标活动取消的。

(十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条款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3.与招标人、其他响应人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规定时间内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九)恶意串通响应的情形

1.响应人直接或间接从招标人处获得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评审活动开始前响应人直接或间接从招标人获得评审小组组成人员情况;

3.响应人接受招标人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4.响应人之间协商响应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响应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招标活动的;

6.响应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响应人中标;

7.响应人之间商定部分响应人放弃响应或者放弃中标;

8.响应人与招标人之间、响应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响应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响应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9.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1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2.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

1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评审程序

(二十)开标流程

1.招标单位项目经办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公布响应单位名单;

3.唱标(宣读响应人名称及响应报价);

4.评委评标

5.响应单位现场确认唱标结果并签字(未到现场的视同认可唱标结果);

6.开标结束。

(二十一)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为无效标。

(二十二)评审委员会

采购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相关职责。

(二十三)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择优”为评审的基本原则,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响应人。

(二十四)评标程序

1、符合性检查: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中所述质量、技术、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澄清有关问题。

2.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响应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评审委员会进行澄清回复。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3、评审委员会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比较。评审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比。


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中标及合同签订

(二十五)标后审查

1.招标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包括中标候选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中标候选人响应文件及补充承诺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对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风险的其他因素。

2.招标人人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在响应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二十六)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在医院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十七)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服务承诺文件以及磋谈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建议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管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理。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招标活动。

八、考核及付款

(二十八)考核

招标人组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按照招标文件及后续合同约定实施考核。

(二十九)付款

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

一、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评审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价格从低到高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如有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则由评标小组商议确认中标人

 

 

 


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

 

一、本次招标服务项目及总体要求

 1、消防系统项目主要包含: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喷雾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气体灭火设施、灭火器及消防中心控制室等。

1.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该系统设备主要包括 火灾报警控制主机 1台、联动控制柜 1台、探测器 1221个、手动报警按钮 95个、声光报57个、火灾显示盘13个。

1.2自动喷淋喷雾灭火系统

该系统主要为国产产品,主要设备包括:喷淋电动泵2台、喷雾电动泵2台、稳压装置 2台、水泵控制柜 2套、湿式报警阀 6个、雨淋阀1个、水流指示器 22个、喷头3719个、闸阀1项、末端放水装置16套。
 1.3 防火分隔系统

该系统主要为国产产品,设备主要包括:防火卷帘门 23樘、挡烟垂壁1项。
 1.4消火栓系统

该系统主要为国产产品,主要设备包括:室内消火栓电动泵2台、室外消火栓电动泵2台、水泵控制柜2台、室内消火栓 209套、室外消火栓 4套、水泵集合器7个、消火栓按钮 170个、阀门  1项、系统管网 2项。
 1.5 火灾紧急通讯系统

该系统主要为国产产品,主要设备包括:电话主机 1套、消防插孔电话 95个、消防广播主机 1台、消防广播扬声器226个 。
 1.6移动灭火器材系统

该系统主要为国产产品,主要设备包括:移动灭火器 290个、灭火器箱 145个、信息机房气体灭火器1套 。

1.7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该系统主要为国产产品,主要设备包括:应急照明236盏、疏散指示212处

1.8防排烟系统:

该系统主要为国产产品,主要设备包括:正压送风机5台、正压送风口34处、排烟风机(含排烟阀)7台、排烟口65处、排烟管道1项

1.9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各1个

1.10气体灭火系统:

该系统主要为国产产品,安装在综合楼十二层计算机房内,主要包含烟感温感探测、声光报警、气体存放罐及自动开启装置等。

2、消防系统项目服务总体要求:

2.1维护保养服务应符合《江苏省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扬州市消防条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消火栓给水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以及其他相关的消防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2.2维护保养的总体要求:
 2.2.1定期检测-----对相关消防设施的重点功能性内容进行专业测试及检查,每年提交相应的检测报告并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备案。合同期内的每个月将提供消防设施常规性检查服务以达到发现隐患并及时处理、减少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年限的目的;同时将对消防设施做专业保养;
 2.2.2日常巡检-----每个月对消防设施进行巡检,对水泵等重点设施每周进行测试。对巡检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并由采购单位消防责任人签字确认;
 2.2.3维修改善-----在消防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在得到招标单位的通知后,维护方应及时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排除,如不能修复,则有义务向采购单位说明,并提供相应的改善服务;
 2.2.4安全管理-----提供消防法规的咨询服务,协助招标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配合采购单位进行消防演习。
 2.2.5专业培训-----提供消防专业培训,包括生命安全和初期火灾的扑救和疏散逃生。
二、消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的具体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1.1、探测器:每月对探测器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每季度按总量的25%完成抽检,
1.2、每年完成一次全样检测。核对探测器安装位置和联动关系的准确性。烟、温探测器 ,喷烟、加温时主机地址码与实地相符,指示灯闪,主控室报警,每回路抽测2点以上。
1.3、第二年开始,可每季度按总量的10%进行功能性抽测,
1.4、对日常发生误报或故障的探测器,及时提供免费维修服务,不另计费用。
1.5、手动报警按钮:每月对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每季度按总量的50%完成抽检,每年完成二次全样检测。手动报警按钮、插钥匙或卸玻璃联动功能能实现,主控室报警地址码正确, 可分区测全部或部分联动功能  
1.6、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故障、报警、消音、复位、火灾记忆、备用电池等功能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1.7、线路维护:每半年对管线、接线箱(盒)等进行一次测试和检查维护,以保线路正常,运行畅通。
1.8、消防系统联动测试:每月对风机、空调、防火阀、非消防电源切除等的联动设备进行抽样测试,确定设备的动作信号和回答信号正常。

1.9、每月对楼层显示器检查,报警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1、水流指示器:用末端放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水流指示器是否正常,每月按总量的30%测试一次,一个季度全测一遍。
 2.2、湿式报警阀:打开试警铃阀,检测压力开关动作是否正常,其电气信号是否正确,打开排水阀检查主阀是否正常。每月按总量的100%测试一遍。
 2.3、水泵:启动水泵,观察水泵运行是否正常及系统失压时水泵能否正常启动。每月测试一次。
 2.4、联动控制:每月通过消防控制柜启、停水泵,检查反馈信号是否正确,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功能。
 2.5、管网维护:每月检查系统配置情况,及时排除锈蚀、滴漏等现象。
 2.6、阀门:每月检查阀门的开关状态,每月检查开关性能,及时排除泄漏等情况。
 2.7、水泵接合器:每月检查水泵接合器的外观情况,及时排除锈蚀、滴漏等现象。  
 3、消火栓系统

3.1、室内消火栓:进行常规检查,测试最不利点水压,检查管网压力和水质,并进行放水试验(试验消火栓放水试验,消火栓充实水柱≥7米,试顶层或地下室)。每月按总量的25%抽测,一个季度测试一遍。
 3.2、室外消火栓:每月测试室外消火栓,检查水质、水量,控制阀门是否开启正常。
 3.3、联动控制:每月通过消防控制室启、停水泵,检查反馈信号是否正确。
 3.4、管网维护:每月检查系统管网情况,及时排除锈蚀,滴漏等现象。
 3.5、阀门:每月检查阀门的开关状态;每月检查开关性能,及时排除泄漏等情况。
 3.6、系统水池:每月检查系统水池的水位情况,每半年检查系统水池的完好情况。
 3.7、水泵结合器:每月检查水泵结合器的外观情况,及时排除锈蚀、滴漏等现象。
 4、防火分隔系统

4.1、每月检查防火卷帘门的外观状态等。
4.2、每月手动和联动测试防火卷帘门的启闭性能。
4.3、每月检查防火卷帘门前通道的畅通性。
5、消防广播和消防通讯系统

5. 1、消防控制室进行选区广播,进行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每月测试一次。
5.2、共用扬声器运行切换试验。每月测试一次。
5.3、消防控制室进行消防紧急电话通话试验,每月测试一次。
5.4、现场电话插孔进行消防紧急电话通话,每季度按总量的100%抽检测试,全年完成四次100%测试。
6、防排烟系统

6.1每月对送、排烟风机进行主控室点动, 启、停正常,风机运行状态良好 。
6.2每月对一层楼的送、排烟风阀进行手动开、关 ,开、闭灵活,无卡阻现象;反馈信号抽查时结合联动测试进行。

6.3送、排风通道通畅,无堵塞、无泄漏;风口外观整洁无阻碍。

7、移动灭火器材:每月查看压力值、换药周期,压力读数在绿格范围内,药剂没有过期,外观无破损,摆放位置符合要求。

8、气体灭火系统:每月查看压力值,压力读数在绿格范围内,每半年进行一次联动测试(模拟)。

三、其它服务要求

1、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投标人安排专业人员对维保的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投标人按规定负责及时到消防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2、投标人固定维保人员提供移动电话号码,保证24小时随叫随到紧急服务,公司专业技术人员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故障,紧急情况下应立即赶到现场。有条件当场解决的故障应当立即解决;没有条件当场解决的,应当在 24 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产品供应商解决的,先用备件替换临时使用,以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故障处理结束后做好每次维修处理记录, 报招标人签字认可。

3、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每年的消防培训、演习、消防检查等相关工作,确保每次消防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符合要求无处罚。

4、投标人有义务协助医院对系统进行小范围优化。

5、投标人维保期结束之前一个月内出具自检报告、该期维保总结和下期维保方案。每年维保期结束后招标人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场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费用由招标人预付。若检测报告中有因为投标人维保不力造成一项不合格的,则由投标人负责相关检测费用;有二项不合格的,投标人除支付检测费用外,招标人有权扣减年维保费用20%;有二项以上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扣减年维保费用50%,同时有权终止与投标人签订的消防系统维保合同。

6、招标人消监控值班人员如有变动,投标人应在 7 天内及时进行基本操作培训;对消监控值班人员的消防设施基本操作培训每年不少于 2 次;对医院工作人员全员每年培训不少于 1 次。

7、投标人根据消防系统使用的各种消防器材如烟感、温感、手报装置等配备一定数量的原型号备品、备件(未停产的情况下)。

8、投标人每年更换的各类消防设施耗材5000元内免费(耗材价格不得高于医院现有设施同类招标采购价格)。

9、维保期内投标人应确保每次消防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符合要求无处罚,如有处罚由投标人承担。

10、本次消防系统维保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12月20日起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甲方(招标方):扬州市中医院

乙方(投标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投标文件,经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院内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服务,维保范围主要包含综合楼、内科病房楼及急诊楼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及室外消防系统。其中综合楼包含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气体灭火设施等;内科病房楼及急诊楼包含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灭火器;室外消火栓系统、消防接合器及消防水池等。
  二、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每年人民币(大写)          万元。

2、合同价格为现场维保服务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所使用的人员、工具仪器、保险、安装、调试、各种规、税费等全部费用和利润。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招标人主动提出的变更除外)。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1、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使用,甲方须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

1.2、做好正常值班日志工作,当系统异常情况发生时,须做好实时记录,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

1.3、当乙方维修保养完成后,每次应做好确认验收签单工作。

1.4、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积极配合乙方现场维修人员工作,提供维保需要的水电供应及可能的便利(因乙方原因造成水电浪费由乙方承担)。

1.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1.6、甲方有权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考核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乙方项目服务期间进行消防检测,如考核或检测结果达不到国家标准以及合同要求,经甲方指出要求整改乙方应及时整改。若考核或检测结果中有因为乙方维保不力造成一项不符要求的,则由乙方负责相关检测费用或扣减年维保费10%;有二项不合格的,乙方除支付检测费用外,甲方有权扣减年维保费用20%;有二项以上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扣减年维保费用50%,同时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消防系统维保合同。

1.7、乙方在接到甲方报告设备有故障时,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达现场,甲方有权找其他公司修理,费用由乙方负担。因乙方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服务费。

1.8、若发生火灾事故造成损失的,经查明是乙方维护不当或对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提出合理整改建议而引起的,甲方除扣除相应的维保费用外,还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应保证所供的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符合《江苏省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管理条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消火栓给水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以及其他相关的消防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符合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消防系统维护保养相关要求。

2.2、乙方应根据维护保养合同方案的要求,履行维护保养工作。乙方固定维保人员提供移动电话号码,保证24小时内的随叫随到紧急服务,公司专业技术人员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故障,紧急情况下应立即赶到现场。有条件当场解决的故障应当立即解决;没有条件当场解决的,应当在 24 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产品供应商解决的,先用备件替换临时使用,以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每次维护保养或紧急排障后,做好有关记录工作,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2.3、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消防系统进行临时小范围优化、保证甲方消防系统及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由于局部功能变更(如:再装修)原因所引起的故障不在本合同内,甲方应另行支付修复故障的费用。

2.4、乙方应根据甲方所在使用的各种消防器材如烟感、温感、手报装置等原型号(未停产的情况下)配备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以达到甲方正常使用为准,如因乙方原因未及时更换设备器材造成甲方消防监控隐患的由乙方负责。若确系无法修复的故障设备,提供最为合理的解决方案。

2.5、 乙方在每年维保期结束之前一个月内出具自检报告、该期维保总结和下期维保方案。

2.6、乙方根据甲方消监控值班人员的变动,应在 7 天内及时进行基本操作培训。对消监控值班人员的消防设施基本操作培训每年不少于 2 次;医院全员每年培训不少于 1 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系统有关的技术咨询等服务。

2.7、乙方人员在甲方现场维护保养期间,须遵守甲方一切管理制度。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安全责任,同时保证派遣人员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保费用中扣除。

2.8、乙方应配合甲方每年的消防培训、演习、消防检查等相关工作,确保每次消防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符合要求无处罚,如有处罚由乙方承担。

2.9、乙方维护期间,须做好每季度及全年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给甲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费用。

2.10、签订合同后一周内,乙方安排专业人员对维保的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乙方按规定负责及时到消防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2.11、甲方消监控值班人员如有变动,乙方应在7天内及时进行基本操作培训;对消监控值班人员的消防设施基本操作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

2.12、乙方每年更换的各类消防设施耗材5000元内免费(耗材价格不得高于医院现有设施同类招标采购价格)。

2.13、维保期内乙方应确保每次消防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符合要求无处罚,如有处罚由乙方承担。

2.14、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房屋或设备设施的损害由乙方照价赔偿。

四、服务期限及付款

1、本合同消防系统维保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从2022   12 20日至 2024  12  19 日。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及时派遣人员进场维保,整个消防系统正常运行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年维保金额的30%;维保半年整个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年维保金额的20%;每年期限到期10个工作日内,经甲方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测、评估。检测合格报告出来后,结合具体考核情况,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考核后应付的年维保费用余款。每次付款凭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支付。

五、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达到相关的消防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符合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消防系统维护保养相关要求,确保甲方消防系统正常运行。乙方维修的设施免费质保壹年,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配件及设备符合国家规范及甲方标书要求,并免费质保贰年。

六、质量索赔

合同期限内,乙方提供的维保服务质量如达不到相关的消防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或达不到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维护保养相关要求,根据具体状况及造成的后果,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维保费用扣减、终止双方合同、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等。

七、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服务内容及规范进行消防系统维保,甲方及时对乙方的服务及时考核并按考核规定结算维保费用,双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赔付对方年维保费20%违约金,相关费用结算时一并核算。

八、不可抗力

甲方与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指那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七级以上地震,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九、争议解决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不成,应向项目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附件《扬州市中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招标文件》与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应,双方有共同遵守的责任。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本合同份,双方各执贰份。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一致,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目录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

、报价一览表

六、江苏省公安消防局颁发的“江苏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七、拟提供服务的维保人员6人上岗证

、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  响应            

响应

扬州市中医院: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扬州市中医院                   招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一、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代理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代理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代理招标响应文件后,不对代理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二、我方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三、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项要求,并按我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交付履约方

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贵方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五、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我方响应代理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扬州市中医院: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                    

          (职务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编号为                         项目代理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授权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

 

 

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

 

扬州市中医院:

我公司在参加编号为                          的代理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报价一览表

扬州市中医院消防系统年维保费用报价:人民币             /年

大写:                    元整/年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标书.doc

 

◆上一篇:扬州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永久使用林地组卷工作项目采购询价函
◆下一篇:扬州市中医院蜂蜜采购公告